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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太阳集团tyc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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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5-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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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申报“2014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工作安排》(教社科司函﹝2014﹞69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二)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已作为校级或省级重点培养和使用对象。

(三)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加过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或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二、资助与管理方式

(一)对入选“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教育部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连续3年每人共给予10万元资助。

(二)入选者每年将研究进展情况、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三)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遴选

此次评选,教育部分配我市2个推荐名额(含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向教育部进行推荐上报。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曾获得我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和“三精”系列评选入选者;曾入选我市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者。每校可向我委推荐1人。

(二)材料要求

1.学校开展评选工作情况报告及推荐人员名单;

2.“2014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 5份;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附件2)5份。

(三)报送时间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于2014年5月22日前送我委宣教处。

联系人:尤春艳,联系电话:63618154

邮箱:57060927@qq.com

附件:1.2014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2014年5月8日